平机编委发〔2017〕12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区编委优化简化了《白银市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办理程序》,经2017年7月14日区编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平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白银市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
申请使用编制办理程序
为了进一步落实编制管理在整个人事管理中具有的前置审批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市直机关单位补充人员编制管理的通知》(白机编字〔2016〕4号)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要坚持编制依法核定、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人员,提升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内人员调动申请使用编制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拟补充人员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申请),向区编办提交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申请使用编制正式文件,并填报《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补充人员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见附件1)。填报表样在区编办网站(网址:http://pingchuan.gsjgbz.gov.cn)“编制管理”页面中自行下载。
2.编办审核。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对申请单位的编制情况、拟调入人员个人信息等核实后,提交区编办主任会议审核。
3.编委会审批。区编办主任会议研究审核通过后,由区编办主任报请区编委会研究或区编委会主任审批。
4.核准通知。经区编委主任审批同意后,区编办向申请使用编制单位开具《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核准通知单》(见附件2)。组织或人社部门依据《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核准通知单》启动拟补充人员档案审核、调动审批等工作。
5.划转实名制信息。区编办依据审批完成的《干部调动审批表》,划转实名制系统中调入人员信息。
二、区外人员调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实拟调入人员身份、档案信息后,以正式文件提交区编办核实编制信息。
2.核实编制信息。区编办通知拟调入人员提供由原工作单位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开具的《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证明》(见附件3),并核实拟调入人员原工作单位和拟调入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
3.核准回复。区编办审核后以正式函件的方式回复组织或人社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收到函件同意后,提请区委或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调动具体事宜。
三、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至区外使用编制办理程序
1.开具证明。区编办根据拟调动人员申请开具《在编在岗证明单》。
2.划转实名制信息。区编办待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调函后,依据调函将实名制系统中调动人员信息划转至调入单位。
附件:1.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补充人员申请使用编制审
批表
2.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核准通知单
3.平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证明
抄送:市编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白银市平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