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更多重点专题

平川区委编办扎实做好白银市中心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0-27 】 【选择字号:

为加快解决白银市中心医院和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移交遗留问题,理顺我区医疗服务管理体制。今年9月,省、市委编委批复白银市中心医院(白银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委托平川区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为做好编制备案制管理工作,平川区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以“三个切实”积极推进备案制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切实明确备案制管理事项。以市中心医院移交时的人员数量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报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制人员实行用工员额总量台账、新进人员计划台账和新进人员总台账“三备案”管理。

二是切实明确备案制管理程序。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备案制员额总量内,合理确定下一年度使用计划,向区卫健局提出申请同意,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建立管理台账后,由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审批的编制备案制使用计划,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独立自主开展招聘录取工作,在完成备案制人员招聘录取工作10个工作日内经主管部门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

  三是切实强化备案制管理监督。明确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在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公立医院备案制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备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区人社、财政、卫健部门在自主招聘、薪酬制度、社会保障、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领域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王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