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区政府区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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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具体要求,根据市委编办《转发<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白编办发电〔2020〕4号)要求,在本县区机构编制网统一公布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由各部门在各自网站及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2020年6月19日,经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川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各部门要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经梳理,平川区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共4071项,责任事项共28405项,追责情形39693项。其中,行政许可211项,行政处罚2882项,行政强制17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给付48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72项,行政奖励72项,行政监督87项,其他行政权力514项。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
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凡未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更不得擅自创设和增加。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各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行使行政职权部门提出,经区委编办审核和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在区委编办网站上进行更新。
附件:《平川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0日
949ecb3c1815280b_平川区权责一体汇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