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编制作为一种执政资源,在保证党和国家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创新和规范编制管理,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象宁夏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编委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坚持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放到全区总体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抓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部署和要求,在中央编办的指导、帮助下,他们分三步在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了编制实名制管理:第一步,从2004年开始,在全区乡镇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第二步,在认真总结乡镇编制实名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区县以上党政群机关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第三步,在对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的基础上,从2006年11月份开始,在全区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预计今年7月完成。
全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调查研究、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按编定员、分流人员、检查验收六个步骤进行,分级组织,分步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作法和体会是:
突出重点,规范操作
一是制定“一套”政策。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就在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解决混编混岗和超编问题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
二是建好“两类”信息库。依据定岗定员情况,各级编制部门分别建立在编人员信息库和非在编人员信息库,各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并报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把握“三个”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牢牢把住人员身份界定、按编定员和人员分流三个关键环节,把编制落实到人头,严禁超编配人,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地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四是坚持“四项”公示制度。对涉及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文件、政策、标准、程序和结果等,都做到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采取不同方式,对每个人员的身份、每个单位的编制数额和岗位设置及上岗条件、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名单、确定的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名单等四项重要事项分别进行公示,其中乡镇在编人员还在《宁夏日报》进行了公示。
五是不断总结完善。及时总结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经验,把一些好的作法变为长效工作机制。组织人员在区内外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开展了“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理论研讨”论文征集活动,形成了一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并于2006年9月专门召开“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理论研讨会”,邀请中央编办领导和区内外专家、学者到会进行了认真研讨和交流。
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了编制管理与干部人事管理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强化了编制部门在控制编制和人员结构中的牵头把关作用,组织、人事部门按编制配备人员,实现了管编制和管人员的有机统一,有效地解决了乱设岗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建立了编制管理与干部人事管理相结合的联动机制。自2004年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逐年减少,乡镇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为实施《公务员法》和进行公务员登记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善了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约束机制。通过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工资总额管理的有机结合,财政部门按编制核拨经费,把编制和工资支付落实到具体人头,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编制与财政供养人员的统一。结合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身份界定等工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1062名。
三是强化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编制实名制管理把编制落实到人,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抓手”,强化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意识,克服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随意性。结合编制实名制管理,逐步建立了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制度、机构编制工作通报制度、机构编制信息交流制度等,扩大了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了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
四是创新了编制管理方法和管理机制。通过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编定员,定编到人,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编制和人员不对应、超编部门(单位)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界定不清楚、超编分流对象不明确、混编混岗、人浮于事等问题。编制实名制管理后,谁占编、谁不占编、谁占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非常清晰,谁是非在编人员和分流对象十分明确,严禁超编单位增加人员,使超编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涉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涉及人员身份界定、确定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以及人员分流安置,与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历史积淀问题较多,难度更大,要真正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工作中需要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和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才能保证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必须协调配合。各级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和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才能使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必须公开透明。必须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特别是对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的编制、岗位、人员身份、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及相关政策等,要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媒体的监督,使在编人员硬气、非在编人员服气,才能使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必须多渠道分流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分流办法和措施,多渠道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使他们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负担,才能巩固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成果。
五是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中央编办的帮助下,他们专门研究开发了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目前正在抓紧建立区、市、县三级及有关部门之间相互联接的自动化管理网络,搭建各级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相互联接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才能充分发挥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作用。
该区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主要是非在编人员分流渠道窄,难度大,工作进展缓慢,人员分流涉及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政策问题还需认真研究解决;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网络建设还需加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