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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委编办立足“三个聚焦”写好“三篇文章”为“平川实践”高质发展赋能助力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6-03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平川区委编办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改善民生、服务发展、聚焦重点、推动改革、管好用活编制”的工作思路,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质效为核心,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为“平川实践”高质发展赋能助力。

一、聚焦“改革引领”写好“创新管理”文章

围绕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效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按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聚焦民生、服务发展”的原则,围绕我区重点工作,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对职能弱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逐步按程序予以撤并。新建机构在设置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构审批权限要求,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切实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不违规。截至目前,2024年新建、升格各类事业单位16家,新增内设、挂牌机构2个。在实名制系统维护各类信息1793条,其中:机构信息维护399条,台账信息维护95条

二、聚焦“盘活存量”写好“统筹调剂”文章

建立“零空编”管理制度。按照“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统筹使用,动态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区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对全区事业编制实行分类统筹,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补齐机构编制短板弱项打破编制使用壁垒,破除编制“一核定终身”、“部门所有”的观念,发挥编制资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擎作用。统筹收回的事业编制由区委编办集中统一管理,重点用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

三、聚焦“法治思维”写好“从严管控”文章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全面树牢机构编制法治观念,对标对表,把准政策界限,弄清任务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机构数、领导职数、编制数,保证“三定”规定落实不变形、不走样持续在“严控”“管好”“用活”上下功夫,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配合监督机制,实现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夯实机构编制基础,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川实践”提供有力保障。(张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