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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动态管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09 】 【选择字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目前我区机构编制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实名制网络管理,为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数据库数据的动态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名制网络管理的认识  

  根据省、市、区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符合,从根本上解决混编混岗、底数不清、超编进人等问题,确立机构编制的源头地位和基础性作用,巩固改革成果、遏制人员膨胀、减轻财政负担和提高工作效能,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三位一体”协调推进工作格局,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保证本单位实名制网络管理数据的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加强对实名制数据更新的管理  

  (一)机构管理 1、信息变更机构的管理。机构信息变更是指纳入我区实名制管理的机构名称、机构级别、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等发生变更的,持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或法定依据变更信息。2、新设立机构的管理。新增机构为经过法定程序编制部门批准新设立的机构,单位填写《平川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信息备案表》持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文件,办理实名制管理系统新增机构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将该机构纳入我区实名制网络管理。  

  (二)人员管理 1、新增人员的管理。新增人员为新参加工作或外县区调入还未纳入我区实名制网络管理的人员,包括新录用公务员、外县区调入人员、政策性安置 [大学生村官、教师特设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村进社、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安置、基层涉农岗位(基层动物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社保、基层旅游]十二类人员。单位填写《平川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新增人员备案表》并带个人照片(蓝底、大小在10kb至100kb之间),备案表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后录入信息,纳入实名制网络管理。2、信息变更人员的管理。信息变更人员为已经纳入我区实名制网络管理的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包括单位、姓名、职称、岗位或职务、编制类型、学历变更等。单位填写《平川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信息变更备案表》,并附相关文件办理信息变更。3、减少人员的管理。减少人员为纳入我区实名制网络管理的人员因特定原因区编办解除实名制管理的,具体为退休、调出区内、调入企业、辞职、开除、死亡等。单位填写《平川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减少人员备案表》,并附相关文件办理人员减少手续。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平台,各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合区编办做好数据的更新工作,区编办将数据更新作为审批工资的前置工作,机构人员数据变动的单位必须在每月审批工资前到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结的单位工资不予审批。本通知电子版及附表已上传至平川区公众信息网编办网页和平川区编办QQ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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