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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关单位和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17 】 【选择字号:

平机编办发〔2017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对有关单位和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干事登记〔20175号 )精神和市上的要求,随着我区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的开展,一些不具有法人设立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而未登记的组织(组织具有包括企业、社会团体等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甘肃矿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机构、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因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使法人职责,已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规范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相关单位和组织的基本情况,请各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填写《不具有法人设立条件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应登记而未登记的相关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430日之前将统计表及电子版报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附件:1.《不具有法人设立条件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2.《应登记而未登记的相关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备注:表格模板可以在平川区机构编制网上自行下载,网址:http://pingchuan.gsjgbz.gov.cn/;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填此表。

联系人:  尚可琴

联系电话:5902165

QQ860895172

 

 

 

白银市平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417

12号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