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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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审改办发〔2016〕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
根据《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6〕 63号)文件要求,区审改办组织对区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共212项(其中:区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 211项,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1项),并经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审改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公布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通过白银市平川区政务服务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收社会监督,并于1 2月3 0日前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加载。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要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手续,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1、区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11项);
2、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项)。
白银市平川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平川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