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市政发〔2016〕217号)精神,经2016年11月25日区政府第八届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区级政府部门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共6项,其中: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其他权力事项1项,承接市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市政府下放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紧做好承接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区级政府部门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6项)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一)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年检、延续、变更、注销) |
市卫计局 |
区卫计局 |
2 |
向无规定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
市畜牧兽医局 |
区畜牧兽医局 |
(二)承接市政府下放其他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证》办理 |
市卫计局 |
区卫计局 |
(三)承接市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乡镇、街道) |
市卫计局 |
区卫计局 |
2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 (乡镇、街道) |
市卫计局 |
区卫计局 |
(四)承接市政府下放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现实施机关 |
1 |
计划生育情况最终审核权 |
市卫计局 |
区卫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