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现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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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又一轮清理核实。经2014年9月4日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现行的170项行政许可项目(含本轮新增22项)、3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含本轮新增3项)、36项政府对行政相对人的备案项目(含本轮新增1项)和6项政府对政府的备案项目予以保留,24项本轮清理取消或停止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26项本轮清理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本轮清理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后续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区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70项)
2.区政府保留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项)
3.区政府保留的政府对行政相对人的备案制管理项目目录(36项)
4.区政府保留的政府对政府的备案制管理项目目录(6项)
5.本轮清理取消或停止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4项)
6.本轮清理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6项)
7.本轮清理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8项)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3日
公告稿(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