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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1-10 】 【选择字号:

各法人事业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年度报告公示对象: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二、报送时间

各法人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1日至3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流程

(一)登录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事业单位通过“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http://www.gjsy.gov.cn/,进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用户登录”窗口,点击“申请年度报告”。

(二)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书

事业单位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具体填写内容请参照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填写说明或加入QQ320163837参考模板),系统会自动生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在线填写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请及时上传相关材料。

(三)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规范性审核,凡提交材料、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退回,同时说明“退查原因和完善意见”,事业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善并重新提交。

(四)主管部门进行资料审查

年度报告材料网上提交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纸质材料(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进行审查,对填报内容属实,经保密审查后,可以向社会公示的,由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五)公示监督

年度报告审核工作结束后,各事业单位应将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年度报告书扫描件提供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截图”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资料,请妥善保存),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在登记管理系统完成“一键公示”;各单位可登录“事业单位在线”官网、“甘肃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查看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可向登记管理机关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条例》调查处理。

(六)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由主管部门保存、一份送登记管理机关归档、一份由事业单位存档。其中:《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采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资产负债表打印为A4纸;《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

五、工作要求

(一)主管部门要督促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法人职责,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并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工作严格评定等次。

(二)各事业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报送的材料必须填写规范,保证真实性、完整性,无错别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版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三)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通过在线答疑、远程协助等方式,对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存在的问题,实行一对一反馈、点对点修改,做到以改代训,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六、补充事项

凡证书登载内容已发生变化的,须先在网上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待变更登记核准通过后,再提交年度报告材料。

联系电话:0943-5902165/5902150

 

 

             

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