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川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法人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等规定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各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请根据要求,做好配合和准备工作。
二、抽查方式:实地核查和书面审查。抽查前,向抽查对象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见附件1)
(一)实地核查。1、召开座谈会听取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情况介绍。2、查阅有关文件资料。3、实地查看单位运行状况。4、核对“抽查内容清单”有关事项;
(二)书面审查。检查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记录》(见附件2)1、书面通知被抽查单位,列出抽查内容清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2、依据抽查内容清单,核实证明材料。
三.抽查内容:
(一)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情况;
(二)证书刊载事项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三)资产损益情况;
(四)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五)从业人员情况;
(六)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七)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情况;
(八)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九)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十)有关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和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填写情况;
(十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使用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是否置于事业单位住所的醒目位置。
四.抽查结果:通过“白银市平川区机构编制网”等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联系人:韩庆梅 联系电话:5902165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2: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记录
白银市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白银市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平事登书字[ ]第 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公示信息(登记事项、年度报告)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 ,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白银市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年 月 日
回 执
白银市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平事登书字[ ]第 号收悉,我单位将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白银市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记录
被核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核查情况: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被核查单位意见(盖章):
核查人: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