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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报送2017年度报告的提示(2018-1-24)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05 】 【选择字号:


                                时间:2018年01月24日
   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启动,不再另行发布通知,提交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对于不按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
   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具体要求请参阅“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文件”栏目《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