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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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按照市编办《转发〈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白机编办发〔2015〕3号)执行。年度报告工作自2016年2月开始,3月底结束。其它事宜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2016年2 月1日
白银市平川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