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委编办增强机构编制合力三项举措推进执法机构改革迈上新台阶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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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川区委编办坚持以规范完善各类执法机构编制管理为重点,立足全区各级各类执法机构发展实际,不断理顺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执法机构专业化、法制化和高效化,构筑起全区执法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机构编制保障合力。
一是规范科学设置执法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执法队伍机构改革精神,调整优化区级行政执法队伍,集中设置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应急管理、城市管理6个综合行政执法队。同时,乡镇街道综合设置11个执法队。除保留设置的6大综合执法队伍外,区级其他领域行政执法队伍一律不再保留,承担的执法职能回归机关,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划转。
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机构职能。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区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专项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专库管理,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涉改人员安置方案,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做好人员转隶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定和工作不受影响。
三是稳步提升执法机构水平。推动执法队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能由机关执法的不另设行政执法队伍。将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水政监察大队、区节能监察大队、区粮食稽查队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划归其相应行政机关。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建设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减少审批事项,将更多行政资源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张富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