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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召开会议审议并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25 】 【选择字号:

2021年4月20日,平川区委编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平川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平川区委编办随后在平川区机构编制网、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共和镇、王家山镇、宝积镇、黄峤镇等4个乡镇分别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35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8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8其他行政权力116。水泉镇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37项,其中:其他行政权力118,比前面4个乡镇多2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种田乡、复兴乡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32项,其中:其他行政权力113,比前面4个乡镇少3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管理。)

4个街道分别梳理行政权力事项115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41

二、强化行政职权运行监督

乡镇街道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凡未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更不得擅自创设和增加。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各乡镇街道提出,经区委编办规范性审核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