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应当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基础电信企业要运用手机媒体及相关经营业务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