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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0-28 】 【选择字号:

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工作实际,10月21日——23日进行了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就抽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查情况

根据分类选取、随机抽查的原则,按照5%的比例,从我区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里随机抽取8家事业单位,提前一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平川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通知书》及书面材料目录,按照事业单位自查、实地/书面核查、整改落实、结果处理等程序,全面启动了我区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工作。    

抽查内容涵盖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情况;证书刊载事项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资产损益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情况;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有关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和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填写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使用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是否置于事业单位住所的醒目位置所办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现状、监督管理等情况16个方面。这次所抽查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比较重视协作配合、强化指导、认真督促开展自查工作,能够依据核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落实,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存在问题

这次抽查事业单位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较好地开展业务活动,及时报送年度报告,能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登记业务,整体反馈结果良好,但个别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由于近年来大部分单位门户网站被清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没有公示平台,因此未按规定及时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二是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纸质资料保存不完整。

三、整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及时公示。按照相关要求,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法人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页上公示,如果其主管单位网站未开通,建议提交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宣传利用区委党校培训、区委编办业务培训、中心组学习会议、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力度。通过宣传引领,使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办理法人登记在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保障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举办单位应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法人信息公示监管工作。事业单位要对其法人证书以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资料妥善完整保管。尤其对有办企业行为的事业单位,要对所办企业不断进行规范管理。区委编办适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2025年度平川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