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2021年第4期)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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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下列1家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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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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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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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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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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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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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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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城市综合开发办和调整水泉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隶属关系的通知》(平机编委发【2020】)45号精神,撤销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综合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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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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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0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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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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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11:0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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