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2021年第3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下列1家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特予以公告:
1、“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保鹏
注销理由 按照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共和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平办字〔2020〕9号)文件精神,撤销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
设立时间 2013-07-22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1-09-17 16:1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