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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委编办“三举措”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23 】 【选择字号:

党史学习教育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总结,没有终结。平川区委编办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服务大局高站位,把党管机构编制作为根本引领。平川区委编办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引领、组织保证和纪律保障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理论武装。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聚集学党史、悟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明确“四个坚持”。坚持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不断改革创新。

二、坚持法制建设高水平,把编制工作法定化作为内在要求。平川区委编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和实践要求,以建设法治编办为目标,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宣传引导,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纳入日常学习培训活动中,通过专题解读、视频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准确掌握《条例》内容,真正把《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在每项具体工作中体现法治化要求。二是筑牢法治“红线”,严肃工作流程。在工作中树牢“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牢记“四个不得”:不得超限额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改变编制的使用范围、不得超编制进人。机构编制调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进行。三是拓宽监督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综合运用“12310”举报、信访等社会监督渠道,规范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合力,保证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

三、坚持自身建设高标准,把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重要抓手。平川区委编办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在党的事业中的作用,切实强化干部队伍素质,肩负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一是着力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通过建立覆盖全员的学习体系,开展多形式、宽领域、深层次的学习活动,锤炼干部品格,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机构编制工作,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二是着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坚持工作中深化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通过“一把手”带头学、支部组织定期学、个人自主学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干事创业能力。三是着力优化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服务与管理并行的原则,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从“要我履职”到“我要履好职”的深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