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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关键”作用 推动“两个《办法》”落实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20 】 【选择字号: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机构编制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平川区充分发挥“关键”作用,确保两个《办法》落地生效。

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领导者、监督者,更是对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起着决定性作用。两个《办法》印发后,区委编办及时两个《办法》列入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编委会学习内容,并制定了我区贯彻落实意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两个《办法》,并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领域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自觉对标,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条例》和两个《办法》不折不扣落实见效。

二是“关键部门”钻研学。区委编办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落实单位,是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具体组织者。区委编办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两个《办法》原文,牢牢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紧密结合实际,把两个《办法》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中,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以区委办名义将两个《办法》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印发两个《办法》学习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是“关键人员”专门学。机构编制部门干部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直接操作者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直接实施者。把两个《办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必修课”和“终身课”,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把两个《办法》学懂弄通做实。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勇挑重担,不为人情所累,不为外界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带头做两个《办法》的忠诚践行者。